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1
1.工程部員工必須樹立安全防范意識,認真執(zhí)行大廈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程,協同保安部做好大廈各種機房、設備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2.嚴格執(zhí)行《重要機房門禁制度》,未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外來人員不得進入電梯機房,發(fā)電機房、配電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凍主機房、燃氣鍋爐房、空調機房等各要害部位。經批準進入者,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自覺接受檢查,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關人員陪同。
3.工程部各級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程進行設備運行、維修,認真檢查所管轄設備安全運行狀態(tài)及所屬機房范圍的安全狀況,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限期解決。
4.嚴格執(zhí)行《工程部鑰匙管理規(guī)定》,工程部各機房不得隨意配備鑰匙。機房鑰匙由值班人員專人負責。無人時必須鎖好門窗。交接班時鑰匙必須一起交接,并作好記錄。
5.工程部人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吸煙,其他一切場所禁止吸煙,并勸阻其他人員在指定場所吸煙。
6.工程維修中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后方可施工,施工前盡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中加強火源管理,不得違章作業(yè),施工完成后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并清理現場后方可離開。
7.設備維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協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災隱患,發(fā)現火警應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大廈(小區(qū))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現根據保安部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為準則
第2條愛崗敬業(yè),盡職盡責,堅守崗位。
第3條積極主動,堅持原則,主持正義。
第4條文明執(zhí)勤,禮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條遵紀守法,尊老愛幼,樂于助人。
第6條遇人遇人,冷靜處理,以理服人。
第7條加強學習,團結互助,互幫互愛。
第三章行為規(guī)范
第8條值班時`嚴禁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紙、聽廣播;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值勤無關的事。
第9條愛護各種公用物品,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攜帶外出。
第10條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詐勒索,收賄賂,監(jiān)守自盜。
第11條禁止在所管轄物業(yè)范圍內賭博和利用娛樂之便變相賭博。
地12條遵守《保安員儀容儀表》,精神飽滿,文明執(zhí)勤。
(1)、不準留長發(fā)、蓄胡須、長指甲。頭發(fā)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過1.5厘米,違反者每次扣5分。
(2)、不準背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zhí)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勾肩搭背,無急事不準邊走邊打電話,違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時不準吹口哨、收聽(錄)音機、MP3、MP4,看書、看報,違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紙屑,違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佩戴工卡,服裝整齊、干凈無異味,穿襯衫時系領帶,穿工作褲黑皮鞋,精神飽滿,大方得體。
(6)、上班時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腰帶上不準佩戴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7)、禁止披衣、暢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禁止穿戴不整齊進入工作場所、辦公室,違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條嚴格遵守《公司禮儀規(guī)范》規(guī)定的文明禮貌用語,講文明、有禮貌。
(1)、見面問候說: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辭別說:再見;再會。
(3)、求助別人說:請;麻煩;請問。
(4)、得到感謝說:別客氣;不用謝。
(5)、打擾別人說:請原諒;對不起。
(6)、接受致歉說:不要緊;沒關系。
(7)、接待來客說:請進;請坐;請喝茶。
(8)、送客人說:再見;慢走;歡迎下次再來。
(9)、無力助人說:抱歉;實在對不起;清涼解。
(10)、禮稱別人說:同志;先生、小姐;師傅;朋友。
(11)、提醒別人說:請您小心;請您注意;請您別著急。
(12)、提醒行人說;請您注意安全;請慢走;
(13)、提醒讓路說:請借光;請你讓一讓好嗎?
(14)、提請等候說:請稍等(候);
第14條、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領班在站隊時,必須了解保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并向隊長匯報,違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應的責任或辭退處分。
(2)、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接崗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未準時在規(guī)定地點交接崗進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領班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安排崗位,講明注意事項及需要更進的工作。
(4)、接班人員到崗位交接時,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的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值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班事項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清點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問題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情況清。
(6)、交班的對講機及其他器材必須當面清點清楚,發(fā)現問題及時向當值的保安領班反饋,并做好相關的紀錄,追究相應當事人的責任。
(7)、交接時做好相應的記錄,以免引起互相推諉責任,當值領班應協調好交接工作,并在領班工作交接記錄本記錄好,無交接記錄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應立即檢查崗位責任區(qū)域的公共設施及注意事項,接班后超過區(qū)域正常巡邏時間5分鐘內所發(fā)生的問題由上一班人員負責,5分鐘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負責,所發(fā)生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匯報,并按日?己藰藴蔬M行處分。
(9)、當值人員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或跟進工作,不能推諉其他崗位或移交下一班處理,事情要繼續(xù)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處理。
第四章著裝管理
第15條、服裝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襯衫、長襯衫、領帶、精神穗帶等。
第16條、服裝物品領用必須辦理入帳登記手續(xù),保安部安排專人保管、管理。
第17條、員工上班時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保持警容嚴整,儀容儀表規(guī)范。
第18條、按季節(jié)著裝,部門統(tǒng)一時間(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規(guī)定著裝。
第19條、扣好領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不準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條、上班時間穿襯衫時必須打領帶。
第21條、非上班時間時,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轄區(qū)域內逗留。
第22條、在服裝使用期間,員工必須妥善保管,注意服裝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損,保持其完好、整潔。對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間要交接清楚、愛護,保持干凈。
第23條、保安員若在突發(fā)事件或執(zhí)行突擊性事件時,使服裝有破損和丟失時,由本人在2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部門,經部門核查屬實后,給與補發(fā)。
第24條、保安服裝不得轉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員使用。離職時,保安員必須清洗干凈服裝上交,否則將結賬扣除清洗費50元;若有破損現象將給與從結賬工資中賠償原服裝價格的50%。
第25條、如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行為,每次給與罰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設備管理
第26條、對講機使用規(guī)定
(一)、使用規(guī)定: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小區(qū)內每一個崗位配發(fā)對講機一部,責任到人,損壞者照價賠償。
(2)、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現對講機損壞互相推卸責任。每天接班時保安員必須上報消防監(jiān)控中心當值人員登記,若出現對講機損壞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當值領班或部門主管進行跟進工作。
(3)、嚴格按照對講機部門規(guī)定的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條頻率,隨時保持對講
的正常接收工作狀態(tài),違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監(jiān)控中心或其他崗位呼叫對方,對方3次無應答者扣10分。
(5)、對講機在崗位期間必須保持開機狀態(tài),隨時保持對講機處于工作狀態(tài),違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監(jiān)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電池充電工作,按工作時間8小時更換充電池一次,保障當值人員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7)、對講機在更換電池必須先關該機的電源開關,然后將用完電池取下,更換新的電池。
(二)、對話要求:
(1)、在呼叫其他崗位時,應先報自己本崗位,在呼叫相應的崗位;當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應立即回答“收到請回答”。
(2)、呼叫方在聽到被呼叫方的回話時,呼叫方應簡單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內容;被呼叫方聽到內容后,應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應的跟進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內容應做出回答“請你重復一遍”。
(3)、再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guī)范禮貌、文明用語,嚴禁粗言淫語、開玩笑或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扣50分。
(4)、無故不接聽對講機的呼叫或隨身不攜帶對講機每次扣10分,由此影響工作的開展,加扣50分;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
第27條、手電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管理責任到人。
(2)、手電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邏保安員使用,各當值隊長對電筒進行保管、檢查,由保安員領用。
(3)、電筒的充電工作由當值的巡邏保安員自行負責,必須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時領班必須檢查電筒的電量、使用情況。(5)
(4)、部門所配置的手電筒只準用于工作期間;其他部門或人員須使用電筒,必須寫出書面的借條,并由當值隊長簽字確認,方可借出。
第28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當值的保安員負責管轄區(qū)域內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報警系統(tǒng)、噴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員負責看護區(qū)域內消防設施、器材,保養(yǎng)單位定期要對消防系統(tǒng)進行保養(yǎng)工作。
(3)、大廈(小區(qū))巡邏當值保安員負責小區(qū)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查工作。將巡查情況詳細的記錄在記錄本上。
(4)、安全部主管負責對消防器材、設施建立檔案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器材的類型、數量、設置的位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人配置相應的設備卡。
(5)、保安部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時組織對消防系統(tǒng)、設施、器材進行季檢、月檢、周檢,以確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對小區(qū)組織一次消防演習,每一年組織一次大型的消防演習。
第29條消防監(jiān)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2)、部門要設置相應的'各種記錄本、設備運行臺帳、保養(yǎng)記錄本。
(3)、中心值班電話、通信設施應時刻處于應急狀態(tài),嚴禁私人電話打入聊天,長時間的聊天或用對講機聊天、開玩笑。
(4)、值班人員在收到中心設備上的任何報警信號時,應及時的通知相應臨近的崗位進行檢查確認,發(fā)生火災時及時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值班制度,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或做與崗位無關的事項。
(6)、各班值班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嚴禁值班人員喝酒后上崗。
(7)、當值人員應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消防監(jiān)控中心機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
(8)、監(jiān)控設施發(fā)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應崗位人員到現場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六章消防與治安培訓
第30條崗前培訓
對新錄用的保安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現場跟崗,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歷、介紹。
(2)、企業(yè)內部的管理制度:員工守則、工作紀律、安全部管理規(guī)定、企業(yè)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區(qū)保安崗位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及防火、防盜、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識。
(5)、基本的隊列、體能訓練及物業(yè)轄區(qū)的整體概況等。
第31條崗位培訓
對在崗的保安員進行長期、常規(guī)性的培訓,教導員工把公司的培訓當成一種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簡單的法學知識,培訓內容包括:
(1)、不定期學習保安部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定期常規(guī)訓練:隊列訓練、擒拿格斗、體能訓練、消防滅火訓練。
(3)、物業(yè)管理基礎知識,常規(guī)性業(yè)主投訴處理程序,簡單的法學知識。
(4)、及時學習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內容。
第32條消防安全教育專項培訓
(1)、每個員工都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都必須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2)、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業(yè)務、技能培訓。
(3)、根據季節(jié)和小區(qū)的特性,不定期的宣傳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用電、用氣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條培訓要求和考核
(1)、不得無故缺席培訓;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離開;在培訓期間不得接聽電話,大聲喧嘩。
(2)、每個員工自己攜帶筆記本做好筆記。
(3)、安全部對培訓內容要定期的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成績保安部予以獎懲,實行優(yōu)勝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檢查與隱患整改
第33條防火巡查、檢查
(1)、每班當值巡邏保安員每班次要對大廈(小區(qū))的`消防設施實行不間斷的巡查;對重點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當值的領班每天負責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時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4)、各級檢察應認真做好記錄,對發(fā)現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的整改及跟進工作,發(fā)現重大隱患時,要及時的上報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發(fā)現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的向上級部門匯報,并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
第34條火災隱患的整改
(1)、巡邏的保安員、當班領班、保安員在日常管理中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的處理并及時地上報。
(2)、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應及時的下發(fā)《火災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當事人簽收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3)、在隱患沒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應負責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員加強巡查工作。不能確保安全,應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
(4)、對于物業(yè)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領導機構和執(zhí)法單位。
(5)、存在的隱患和整改情況保安部落實專人負責記錄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第八章部門例會
第35條安全部例會制度
(1)、安全部例會包括部門例會、領班例會和員工班前班后例會。
(2)、部門例會為保安部全體員工例會,每月最后一天召開,一月一次;領班例會由保安部主管組織召開,每星期日召開;員工班前班后例會由當值領班負責,上班前和下班后組織召開。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到,嚴肅會風,保持會場肅靜,嚴明紀律,不準交頭接耳、遲到,接聽手機;會議室內禁止吸煙。
(4)、會議要做出記錄,及時傳達會議精神,按期完成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
(5)、在例會上所討論的問題時,不準大聲喧嘩,要有次序地發(fā)言。會結束后,各人將自己所坐的椅子擺放整齊,桌面保持干凈。
第九章值班室衛(wèi)生管理
第36條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1)、各值班室必須保持地面無垃圾、煙頭等雜物,對亂丟垃圾、煙頭雜物者每次扣5分,有當值領班監(jiān)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位置擺放整齊,各種記錄本按序擺放。
(3)、值班桌面必須無污漬、灰塵,禁止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4條、更衣室衛(wèi)生必須保持干凈無異味,各員工衣柜必須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標準
第50條安全部對上述的10章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實行扣分和罰款相結合的原則,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幣。具體考核項目如下:
(1)、交接班領班不列隊,每次扣領班5分;保安員不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崗或未辦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員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脫節(jié)、互相推卸責任等現象,每人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員工每月請假不準超過3天,請假3天以上一律不計發(fā)工資。
(5)、執(zhí)勤時串崗、離崗,每次扣10分;離崗20分鐘扣20分;離崗30分鐘以上扣50分,并作辭退處理。
(6)、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時間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當班時間內打瞌睡每次扣10分;當值睡覺每次扣50分,當月累計睡覺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處理。
(8)、當值人員未按規(guī)定著裝,穿戴不整齊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時間穿制服在大市場參與觀看打麻將、撲克、玩游戲機、洗頭、美容等活動,每次扣20分。
(10)、在當值時應使用文明用語、文明執(zhí)勤,禁止與業(yè)主(客戶)發(fā)生吵架、打架的,違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時間里禁止利用對講機罵人、講粗口,玩手機,看書刊、報紙,聽耳機,違者每次扣10分。
(12)、當值時與無關人員(閑雜人員)閑聊,當班時私自會客,違著每次扣10分。
(13)、當值崗位時,打手機或接聽手機不能超過2分鐘,違者每次扣5分。
(14)、非當值消防、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進入消防、監(jiān)控室內,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崗位當值人員在上班時間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過3分鐘,每次扣8分。
(16)、當值人員利用值班電話打、接私人電話,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撥打必須做好記錄,無記錄者扣10分。
(17)、未向部門主管提交書面請假條而擅自不參加培訓的,每次扣20分,遲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門例會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遲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領導、領班工作安排或消極對待的,每次扣10分;當面頂撞領導每次扣30分。
(20)、對工作監(jiān)督檢查不力,造成工作脫節(jié),當值崗位人員的職責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務態(tài)度不好遭業(yè)主(住戶)投訴,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扣30分,一月出現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或降職處分。(21)、在工作中弄虛作假、相互包庇,在調查違紀、違章的事件時知情不報,每次扣50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與辭退。
(22)、打擊報復、營私舞弊、監(jiān)守自盜、對員工違章違紀的行為隱瞞不報。一律辭退。
(23)、破壞、損壞安全部公用物品、財產,必須向當值領班匯報,并自覺照價賠償。若進行隱瞞,每次扣20分,并賠償物品。
(24)、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費,和其他服務費,中飽私囊,每次扣50分。
(25)、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管理處經濟損失的,是情節(jié)嚴重,給與通報批評、警告、降職、撤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3
根據《消防法》《消防管理條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guī)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項目公司全體員工應將消防工作視日常本職工作,人人都是義務消防對員。
2.0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項目管理區(qū)域內不得擅自動火,動火時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系,并辦理動火手續(xù)。
3.0動火前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且派人監(jiān)督其動火情況,完畢后立刻清查現場。
4.0發(fā)現私自動火作業(yè)的,除補辦動火作業(yè)手續(xù)外,還要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嚴重消防安全隱患或火災事故的,移交項目公司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5.0需要在重點要害部位施工作業(yè)動火時(如:配電室、車庫、機電設備房等),必須經項目公司批準;按消防有關規(guī)定動火前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業(yè)完畢后負責人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
5.1動火前'七不':
5.1.1防火、滅火設施、消防器材不落實到位不動火。
5.1.2動火現場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動火。
5.1.3現場難以移動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動火。
5.1.4動火現場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凈,未排除殘留的油質前不動火。
5.1.5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動火。
5.1.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yè)時,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動火。
5.1.7動火前未準備充分的消防滅火器材不動火。
5.2動火中'四要':
5.2.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防火負責人。
5.2.2現場防火負責人和作業(yè)人員必須注意現場情況,發(fā)現隱患時,要立即停止。
5.2.3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采取消防措施進行撲救。
5.2.4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發(fā)生消防事故等。
5.3動火后的一清:現場防火負責人在動完火后,要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離開現場。
6.0重點要害部位和設備機房內,嚴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設施設備附近不準堆放任何雜物。
7.0消防通道、樓梯口等公共部位須保持通暢,嚴禁堵塞或封鎖,安全出口指示燈完好。禁止在樓道、樓梯垃圾桶內焚香、燒紙等。
8.0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規(guī)定。
9.0執(zhí)行公司工程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定期維護消防設施設備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節(jié)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節(jié)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節(jié)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四節(jié)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第五節(jié)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5
一、小區(qū)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小區(qū)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搜檢,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小區(qū)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搜檢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jié)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fā)季候,或針對本地區(qū)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開展專項搜檢。
三、小區(qū)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構造、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請求,開展消防搜檢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yè)管理企業(yè)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搜檢,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搜檢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搜檢要做好記錄,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并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fā)出“火災隱患奉告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告訴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公安派出所報告。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6
一、為確保食堂廚房安全衛(wèi)生,凡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便進入廚房。
二、食堂物品進庫必須點數,過秤,檢驗質量,出庫要有憑證,發(fā)料準確。
三、庫存主、副食品每月盤點一次,做到賬物一致。
四、工作完畢,關好煤氣、水、電。
五、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移交數量。
六、要嚴格加強飯菜的管理,落實防盜措施。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7
一、小區(qū)內的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員,應作為消防安全弱勢群體的管理工具,加強重點監(jiān)護,形成街道(鎮(zhèn))、居委會、家庭、鄰居、朋友共同參與的消防監(jiān)護網絡。
二、消防安全弱勢人員的家庭、親屬是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直接監(jiān)護者,應采取各種措施,阻止弱勢人員違反消防法規(guī)行動,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三、弱勢人員的周圍鄰居、朋友要經常細心留意他們的行動,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不要玩火、不要臥床吸煙,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鎮(zhèn))、居委會應落實專人,對弱勢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并建立消防安全聯系卡,經常與監(jiān)護者、鄰居等進行相同,了解其行動動向,以利于及時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發(fā)現弱勢人員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動時,應及時制止;當無法阻止時,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會等報告。
六、弱勢人員家庭的門口可張?zhí)涯繕酥,有條件的可裝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圍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動。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8
1安全經營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fā)揮公司及項目安全經營管理的監(jiān)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經營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經營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經營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經營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經營規(guī)劃及安全經營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經營形勢,落實下個月安全經營管理目標。
4、公司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經營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tǒng)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經營問題。
5、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經營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2安全經營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經營,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經營檢查。
2、安全經營檢查的依據: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各項規(guī)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經營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經營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項目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根據經營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
7、公司及項目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tǒng)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
3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秩序維護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項目每日對項目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各項目應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應將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中所發(fā)現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項目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及公司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公司及相關技術人員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公司及相關部門。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部部長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yè)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 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wèi)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 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fā)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 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jiān)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jiān)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7、一旦發(fā)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jié)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 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wèi)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yè)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yè)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fā)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fā)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護企業(yè)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 影響安全的因素
第三條 領導者的責任。(略)
第四條 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
1、生產設備、儀器的防護、保險及信號等裝置缺乏或不良;
2、設備、儀器、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車間或班組無總電源、總氣閥;
3、生產工藝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藝規(guī)程有缺陷;
4、生產組織和勞動組織不合理;
5、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缺乏或不良;
6、事故隱患未暴露或還未被發(fā)現等。
第五條 工作環(huán)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場所過分擁擠或布置不當,地面不平,有障礙物存在或地面過滑。
2、廠房或車間平面或立體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緊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線不足或光線太強,可能由視覺失誤引起動作失措。
4、工作地有超標準噪聲,引起員工情緒煩躁,無法安心工作;溫度、濕度、空氣清潔度不符合標準。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組超定額存放或保管不當,無急救或保險措施。
6、廠房年久失修,廠區(qū)污染嚴重等。
第六條 個人的責任
1、未很好地學習操作方法、技巧和規(guī)程,未按規(guī)程操作或工作技術不熟練;
2、未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或使用不適當;
3、生產時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緒不穩(wěn)定;
4、工作責任心不強,自由散漫,工作時閑談或不認真;
5、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打鬧、嬉戲;
6、沒有注意勞逸結合,過度疲勞,長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串崗、漏崗。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七條 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等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已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器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4、專業(yè)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線輻射等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的技能訓練。 物業(yè)公司安全保衛(wèi)綜合管理制度。
第八條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
1、三級教育:在工業(yè)企業(yè)所有傷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fā)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對新工人、來廠實習人員和調動工作的工人,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容易發(fā)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2、特殊工種教育:針對工種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問題,進行有針對性、預防性的教育。
3、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可以結合本企業(yè)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交底會、事故現場會、班組園地或墻報等方式進行宣傳。
第四章 安全技術知識
第九條 防爆的知識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強管理,消滅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氣而達到爆炸限度。
2、防止產生火花。防爆區(qū)的電機、照明應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觸不良、絕緣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或著火;正確鋪設避雷裝置;搶修照明采用安全燈;避免機械性撞擊。
3、防止產生靜電。工作人員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嚴禁在生產區(qū)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qū)內裝設電熱設備。
5、配備安全裝置。如裝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有些設備和管道上可安裝防爆板。安全裝置要按規(guī)定維護核對,使之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十條 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大宗燃料應按品種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雜質;對酒精、丙酮、油類、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設計建筑物和選用設備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庫和油缸周圍應設置防火墻等。
3、配備消防設施,廠區(qū)要按規(guī)定配備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車等。生產車間應配備必須消防用具,如沙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器材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tài)。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既要組織專業(yè)消防隊也要建立群眾性防火滅火義務消防隊伍,并通過學習和實地演習,提高滅火技能。
第十一條 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yè)。
1、各類電器設備,包括電焊機、照明、家用電器等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器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待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3、健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嚴禁非專業(yè)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yè),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十二條 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fā)生后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tǒng)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第十三條 職工傷亡的范圍
職工傷亡事故的性質,按與生產的關系程度分為因工傷亡和非因工傷亡兩類,其中屬于因公傷亡的事故包括:
1、職工在工作和和生產過程中的傷亡;
物業(yè)公司安全保衛(wèi)綜合管理制度
2、職工為了工作和生產而發(fā)生的傷亡;
3、由于設備和勞動條件不良引起的.傷亡(含不在工作崗位);
4、在廠區(qū)內因運輸工具造成的傷亡;
5、在生產區(qū)域外因完成領導交給的任務,或在其工作地點、工作時間發(fā)生的傷亡等。
這些因工傷亡事故范圍,只涉及統(tǒng)計分析問題,不作為勞動保險的依據。
第十四條 傷亡事故的分類
根據負傷程度的不同,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傷亡事故四種。
輕傷事故:受傷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傷事故:受傷后要經較長時間醫(yī)治、受傷致殘、造成有后遺癥的事故。
死亡事故:事故發(fā)生的當時死亡,或搶救和較長時間醫(yī)治無效死亡的事故。
多人傷亡事故:指同時傷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條 事故發(fā)生后的緊急處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fā)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
1、首先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
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搶移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損失;
5、采取滅火、堵水、導流、防爆、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6、事故被終止時后,要保護好現場。
第十六條 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班組的責任是協助有關部門或人員,搞好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第六章 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安全檢查的內容
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十八條 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yè)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制度規(guī)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等專業(yè)檢查等),還有節(jié)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另外,教育班組成員養(yǎng)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注意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十九條 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檢查工作區(qū)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通道暢通、梯架臺穩(wěn)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guī)定、操作方法等。
4、檢查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
5、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fā)是否合適,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11
目錄
一、消防管理組織結構及責任………………………… 2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4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5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6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7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8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9
一、消防管理組織結構及責任
一、管理結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guī)定,結合小區(qū)的實際情況,成立消防安全小組,公司經理擔任組長,小區(qū)項目經理為防火負責人,維修技術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以小區(qū)保安員為主體建立義務消防隊。
二、管理責任
1、建立安全消防機構,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則;
2、制定各項消防工作規(guī)章制度;
3、組織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并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4、防火安全檢查,整改消防隱患;
5、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6、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7、組織對消防器材的管理;
8、組織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安全疏散;
9、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在消防安全小組的組織下作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及小區(qū)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五、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換崗員工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六、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小區(qū)防火負責人會同維修技術人員每日對小區(qū)進行防火巡查。每月末及節(jié)日前,對小區(qū)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二、巡查、檢查內容:
1、檢查項目為各樓層所配備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2、檢查配電房、風機房、頂層電梯機房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門鎖是否完好。
3、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指示燈是否正常。
三、檢查中發(fā)現小區(qū)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熟悉中控室各種設備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能,負責設備的監(jiān)視和運行,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二、中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三、值班人員無權出借機房內任何機器設備和通訊設備,機房所配機器設備要愛護使用,非值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器設備。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
四、值班人員熟悉園區(qū)的建筑結構,布局和重點部位的`位置,檢查報警要迅速準確,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小區(qū)防火負責人。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小區(qū)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三、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四、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五、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小區(qū)維修技術人員負責,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二、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維修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查看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照明燈及其配件,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公司報告。
四、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員應在小區(qū)防火負責人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二、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fā)生,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增進公司發(fā)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華能萊蕪電廠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等關于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我司管理范疇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關于部門和個人,必要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營、維護、維修、改造全過程,必要貫徹“安全第一,防止為主”方針,堅持以各部室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
第四條 各部門必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對的解決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fā)展、安全與穩(wěn)定關系,努力改進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任對管轄區(qū)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
第六條 各部門所屬從業(yè)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義務。
第七條 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督促每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中存在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八條 各部門應采用各種形式,加強對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
第九條 公司勉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條 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進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獲得明顯成績部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公司各部門是我司安全生產工作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廠關于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基本制度規(guī)定,對我司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理。
第十二條 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原則、規(guī)范、規(guī)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編制。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
第十三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是結合物業(yè)公司特點,以保證安全生產體系具備可操作性。各部門尋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營外還必要嚴格遵守國家、廠部、行業(yè)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guī)。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副總經理和分管各部門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構成“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引、監(jiān)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五條 總經理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貫徹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關于規(guī)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貫徹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按照關于規(guī)定開展安全生產原則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教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yè)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布置,一起貫徹,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將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執(zhí)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
6、負責配備符合國標或者行業(yè)原則勞動防護用品;
7、制定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急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zhí)行事故解決決定。
第十六條 副總經理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尋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督促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原則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jiān)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yè)場合勞動保護工作,防止和消除職業(yè)危害;
5、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急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zhí)行事故解決決定。
第十七條 安全員責任制:
1、負責分管物業(yè)管轄區(qū)域內安全生產工作;
2、定期檢查管理處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執(zhí)行狀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解決管理處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分管物業(yè)管轄區(qū)域內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問題貫徹整治;
5、負責組織分管物業(yè)管轄區(qū)域范疇內重大事故調查解決。
第十八條 綜合部責任制: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廠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結合社區(qū)實際狀況制定各種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
2、負責對社區(qū)各安全生產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管理,并提出防止事故發(fā)生辦法,組織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治事故隱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履行安全生產目的管理。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誨,對所屬員工和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學習和培訓。
5、在上級主管部門統(tǒng)一領導下負責管理尋常安全考核和上崗證管理,以及必要身體素質檢查,禁止帶病、疲勞工作。
6、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評比、考核,表揚先進,總結和交流經驗,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辦法。
7、嚴格執(zhí)行事故報告制度,精確、及時地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記錄報表。
第十九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員安全生產負責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關于安全生產批示,規(guī)定和安全規(guī)程,純熟掌握本崗位操作規(guī)程;
2、上崗操作時必要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對的'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wěn)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禁止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他違背紀律事情,對她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有權回絕一切違章作業(yè)指令;
5、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發(fā)生事故時要及時急救解決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報告;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解決應及時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關于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調調查事故因素。
第二十條 消防員責任制
1、在公司安全員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開展管轄區(qū)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尋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安全員對內對外消防安全宣教,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社區(qū)消防安全知識宣教,協助安全員制定滅火作戰(zhàn)籌劃,參加每半年組織實行應急救援演習。
5、建立健全管轄區(qū)域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關于資料。
第二十一條 班組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屬綜合部、用能部、維修部、保安部、保潔部主任其職責是:
1、對本部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fā)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解決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5、發(fā)生事故及時報告,并采用積極有效辦法,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因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背操作規(guī)程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誨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對的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fā)揮公司及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監(jiān)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對策制定,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安全生產規(guī)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布置。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我司安全生產形勢,貫徹下個月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4、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tǒng)籌、協調、指引公司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公司必要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保證使每次會議均有一定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實質問題。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必要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國家及廠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原則、規(guī)范、規(guī)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辦法、查隱患、查教誨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重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重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部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依照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
7、公司安全員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tǒng)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fā)現問題,制定整治辦法,貫徹整治,并將整治、復查狀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 安全知識教誨、培訓制度
1、每年以開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各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誨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要進行再教誨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 防火巡邏、檢查制度
1、貫徹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貫徹巡邏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安全巡邏。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進。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規(guī)定關于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及時告知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告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治。
5、對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期間及時整治,依照獎懲制度予以懲罰。
第二十六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立符合國家及廠規(guī)定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在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禁止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禁止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批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二十七條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精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解決消防報警電話。
3、準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解決等狀況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告知公司綜合部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解決,并撥打119電話告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管。
第二十八條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尋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技術性能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員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準時檢查理解消防設備運營狀況。查看運營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行,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與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他消防設備測試,依照不同狀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邏消防器材,保證處在完好狀態(tài)。(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及時補充并上報領導。(4)本社區(qū)消防器材由消防員負責。
第二十九條 火災隱患整治制度
1、消防員對存在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fā)各部室限期整治,同步要做好隱患整治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室應當貫徹防范辦法,保證隱患整治期間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員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治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三十條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禁止隨意拉設電線,禁止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室下班后,該關閉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員申請“動火允許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疇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恰當安全隔離,并向公司借取恰當種類、數量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公司申請,公司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期派人巡邏。離地面2米以上高架動火作業(yè)必要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也許引燃其他物品火花。
。4)未辦理“動火允許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處分,嚴重予以開除。
第三十一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合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庫房,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庫管理人員必要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辦法不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儲。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查部門檢查,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合應依照消防規(guī)范規(guī)定采用防火防爆辦法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三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員帶領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籌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備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習,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辦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先進予以表揚。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狀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習前應精心開會布置,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習。
5、演習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習狀況,發(fā)現局限性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三十四條 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對的安裝、使用電器設備,有關人員必要經必要培訓,獲得有關部門核發(fā)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原則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規(guī)定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也許引起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禁止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與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與否完好、與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原則劃定黃色區(qū)域,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實驗正式通電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用防范辦法部門外,工作場合內禁止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合內禁止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示其她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合禁煙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導致安全生產事故負責人,將根據所導致后果嚴重性予以不同解決,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懲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事故負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關于部門解決外,依照本單位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懲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損失狀況與結識態(tài)度除責令補償所有或某些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不大;
B、在禁煙場合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導致火災隱患;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或擅自增長小負荷電器;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導致不良后果;
G、對安全員提出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治而無法闡明因素部室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批示標志等未導致嚴重后果。
。2)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jié)輕重和結識態(tài)度,除責令補償所有或某些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位置或改為它用; C、違背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
D、逼迫其她員工違規(guī)操作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狀況解決程序解決;
F、對安全小組檢查未予以配合、回絕整治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解決、不追究或提供虛假信息,予以辭退。
。4)對違背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但能積極坦白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解決事故、挽回損失肇事者或負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懲罰。
第三十六條 苑社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中隊負責所轄樓宇內公共區(qū)域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嚴格執(zhí)行國家治安條例,密切配合公安機關保護業(yè)主生命財產安全。
2、安全保衛(wèi)以固定崗、流動巡邏相結合形式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對各樓實行每天不定期兩次以上安全巡邏制度,保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維護消防批示標記、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設備正常完好有效狀態(tài)。
3、保安員上崗時必要穿統(tǒng)一保安制服,佩戴工號牌、武裝帶、警棍、對講機等,軍容嚴整,熱情禮貌,對的回答業(yè)主和來訪人員提問,提供力所能及協助。
4、對進出社區(qū)可疑人員要嚴格進行檢查手續(xù),對裝修和施工人員要憑保安部發(fā)放暫時出入證方可進出,禁止各類流動閑雜人員混入大廈。
5、大門崗要做好各種登記工作,對業(yè)主單位搬出貴重、大件物品離開大樓,必要有物業(yè)公司發(fā)放出門條,否則不予放行。
6、凡在大樓內施工或安裝維修設備需要動用明火作業(yè)時,施工單位先報請用能部批準,然后由保安部簽發(fā)《動火允許證》,貫徹相應防范辦法后方可實行。
7、消防監(jiān)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觀測。記錄儀器設備運營狀況及解決火警工作記錄,遇有火警,按《火警處置程序》進行解決。
第三十七條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負責人是重要消防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關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擬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jiān)督部門審批,經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要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要由經營或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采用防火辦法,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要由經營或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采用防火辦法,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用法,熟悉建筑內外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guī)定和規(guī)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jiān)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工作狀況,及時解決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保證完整好用;未經安全員和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關于狀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依照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貫徹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要及時報告并采用相應辦法,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三十八條 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合屬負責人對停車場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關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擬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guī)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4、對入庫車輛應擬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擬定地點存儲,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使用。入庫車輛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車庫電氣裝置必要由正式電工按規(guī)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立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6、車庫內禁止動用明火,在醒目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要辦理動火證,經安全員批準,并采用嚴格安全辦法保證安全;
7、車庫內禁止進行車輛維修作業(yè)以及其她作業(yè),禁止在通道上停車,禁止超量停車。不得存儲其她物品;
8、車庫內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擬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9、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要及時報告,并采用相應辦法,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五章 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1、因安全辦法不到位,導致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導致事故負傷控制在1‰如下。
4、無因管理責任導致設備因素導致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章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第四十條 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目的考核,年終按目的完畢狀況實行獎懲。對發(fā)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要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 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明顯成績集體、個人予以表揚、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背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規(guī)定而導致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公司效益蒙受損失關于負責人,應依照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懲罰。對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解決。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十三條 安全員負責社區(qū)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安全員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工作,新任安全員負責其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十四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zhí)行,從9月1日起執(zhí)行。需做修改時,應將修改內容上報上級部門進行審核備案。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規(guī)范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及時進行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目標的管理。包括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分解和完成情況監(jiān)測等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辦公室組織制定總體目標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以文件形式下發(fā)到各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依據有:
(1)國家和上級有關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3)績效評定的結果;
(4)風險評價的結果;
(5)以往安全生產的績效;
(6)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
(7)上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執(zhí)行過程中反饋的問題。
4.2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各部門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分解,并報辦公室。
4.3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計劃。
4.3.1辦公室結合本單位年度經營等實際情況,制定全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并報主管負責人。
4.3.2各部門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并報辦公室備案。
4.4辦公室每月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jiān)測,并將監(jiān)測結果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好的.部門或個人,本單位給予適當獎勵。
4.5目標的修改。辦公室每季度對目標與指標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評估考核結果和本單位經營情況的變化,如需要修改目標的,將具體原因與修改要求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進行更改,并將修改后的目標和分解情況重新下發(fā)至各部門。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機構和人員:
責任人:總經理責任部門:行政部消防隊長:部門經理
消防隊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
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責任部門:檢查督促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實。組織和健全消防機構;制定消防制度;具體檢查、落實各項消防工作;組織消防工作的學習和宣傳;組織貫徹上級對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責任人交辦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檢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能隨時啟用。
消防隊長:發(fā)生火情時,指揮人員火速到現場,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積極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指揮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秩序;熟悉各類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隊員: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發(fā)生火情時聽從指揮,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隊員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發(fā)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電源開關的位置,根據火情斷電。
3、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4、經常檢查消防設施、滅火器,設施應完好能用。
5、正確掌握報警方法,發(fā)生火情保衛(wèi)處7110、7119。
6、要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檢查。室內嚴禁使用各類違章電器。
7、員工宿舍樓內禁止做飯及使用明火。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
8、樓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證暢通。消防設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樓內及宿舍內不得堆放、晾曬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0、宿舍內嚴禁拉床圍、墻圍。
(四)發(fā)生火情后一般處理步驟:
首先不要驚慌,聽從統(tǒng)一指揮。視情況首先報警,保衛(wèi)處:7110、7119、情況嚴重時同時打119。
拉電閘:發(fā)生火情時應立即切斷發(fā)生火情的樓層及上下相鄰樓層的電源。
在報警、斷電的同時積極滅火,盡量減少損失。并疏散無關人員、維持秩序。
物業(yè)安全管理制度15
1、工作目標
確保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時,能迅速、果斷進行處理,保護住戶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2、工作職責
2.1管理處經理負責組織員工進行突發(fā)事件及異常情況處理的培訓,并負責搶險現場的指揮與督導和跟進處理。
2.2當值人員應嚴守崗位。
2.3保安人員負責安全防范,機電人員保證水、電供應及搶修。
2.4其他人員應聽從上級領導的調遣,積極參與救護或搶險。
2.5若遇突發(fā)事件(如火警),非當值人員應義務參與施救工作。
3、工作指引
3.1施工的安全管理程序
3.1.1園區(qū)所有公共作業(yè)均應設置“正在施工”警示標識。
3.1.2因公共作業(yè)造成通行不便的,除設置警示標識外,還應加護欄防護,當下挖深度達到30cm時應進行封閉防護。
3.1.3高空作業(yè)要進行資質、安全措施審查,除設置警示標識外,應用圍欄(高度80cm-100cm)防護并有專人守護,檢查吊床繩是否牢固,防止工具或建筑物品落下傷人。
3.1.4裝修單位施工時禁止電源線的亂搭亂接,防止火災的發(fā)生和機械的傷害。施工現場需配備的滅火器(50平方米以內:1瓶;50-100平方米:2瓶;100平方米以上配3瓶),明火作業(yè)需開有效動火證。
3.1.5對有尖銳物體外露等綜合性危險的公共作業(yè),應做到封閉式防護,并有專人負責巡查。
3.1.6園區(qū)內需要投放鼠藥時,應放置在兒童不易發(fā)現的地方,并要設置“有毒鼠餌”的警示標識。
3.2盜竊、匪警應急處理程序
3.2.1在值勤過程中,遇有危害住戶安全時,應立即給予制止。
3.2.2當突發(fā)案件發(fā)生時,要保持鎮(zhèn)靜,保護住戶和自身安全并求援。
3.2.3當聽到求援信號時,應立即通知封鎖各出入口,聽從指揮。監(jiān)控中心值班員做好錄象跟進工作。
3.2.4若犯罪分子逃跑時,應及時報告管理處與公安機關,做好現場的保護。待公安人員檢查完畢后方可離開。
3.2.5對犯罪分子所遺留下來的物品、工具應妥善保存,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3.2.6做好相關的記錄,并向上級領導書面匯報。
3.3火警處理程序
3.3.1保安員接到火警后,要及時核實得到確認立即通知相應崗位,由班長組織人員進行滅火和疏散樓層人員。
3.3.2當值人員加強防范,以防壞人渾水摸魚,趁火打劫。
3.3.3監(jiān)控中心值班人員將客運電梯迫降至首層,消防電梯進入消防狀態(tài),并立即與有關部門領導取得聯系,同時視情況撥打火警電話“119”報火警。并檢查消防監(jiān)控中心設備啟動情況,按正確操作情況操作,保證操作無誤。
3.3.4現場若有業(yè)主被困,應本著“先救人,后財產”的原則搶救。
3.3.5查明原因,做好安置和事故記錄,并書面向上級領導匯報。
3.4打架斗毆的處理程序。
3.4.1保安員要制止雙方住手、住口,拉開對方遠距離。
3.4.2制止原則:A.制止持有器械一方。B.有傷員則先送往醫(yī)院救治。
3.4.3迅速報告上級領導并視情況撥打“110”處理。
3.5酗酒鬧事者或精神病人等處理原則:
3.5.1保安人員應及時采取控制或監(jiān)督措施。
3.5.2及時弄清酗酒或精神病人的房號,并通知其家屬,將鬧事人員領回。
3.5.3若遇到有危害社會治安、公共秩序又不愿出示證件的行為,即上報管理處領導視情況撥打電話“110”報警處理。
3.6急癥病人的處理程序
3.6.1接報后第一時間趕到病人現場,并立即通知其家人與有關領導。
3.6.2視情況速打急救電話“120”。
3.6.3如遇心血管急癥病人,在醫(yī)務人員未到之前,不允許移動病人,并協助在場懂急救的人員進行急救。
3.7觸電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
3.7.1發(fā)現有觸電現象時應立即關掉電源。
3.7.2在電源未關的情況下切不可用人體接觸觸電之人,以防連自己也觸電。應用絕緣物將線頭撥開。
3.7.3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電告醫(yī)生搶救。
3.8突發(fā)性水浸事故的處理程序。
3.8.1當接到水浸通知時,應立即前往現場觀察情況。
3.8.2立即查找水的來源、水閥的位置,并關掉水閥疏通下水道。
3.8.3觀察附近的電制,如有浸水應立即切斷電源,以防電傷人。
3.9防臺風的實施措施
3.9.1接到臺風信息時應檢查緊急應用工具,并確定其性能是否良好。
3.9.2將防風通報及注意事項張貼于大堂。
3.9.3檢查天臺的溝渠,、地漏是否暢通。
3.9.4對陽臺置有花盆及物體雜物而有危險性的加固或移至隱蔽處。
3.9.5加強重點部位的巡查工作。
3.10防止公眾之間意外傷害措施
3.10.1不準在公共區(qū)域亂倒垃圾和潑污水、扔臟物,不準在路邊綠化大小便及亂扔果皮紙屑。
3.10.2不準在門崗公共通道設置香爐、焚燒物品。
3.10.3不準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嬉鬧、做危險動作(如滑板車、溜冰等)、危險游戲(如投物品、玩子彈槍等)。
3.10.4不準占有堵塞公共通道,或在小區(qū)內亂停車輛和在停車場內加過油及維修車輛。
3.10.5不準飼養(yǎng)大型危險性寵物和在不允許的時間段攜寵物乘坐電梯。
3.10.6不準小孩在游泳池、坑道等有潛在危險處玩耍,避免事故發(fā)生。
3.10.7不準挪用、損壞消防、供電、供水、通信等公用設備設施。
3.11公共設施意外傷害措施
3.11.1非暴力性接觸易觸電的部位必須設置“有電危險”警示標識,8歲以下小孩不準接觸。
3.11.2低矮(1.8米以下)易撞的部位必須設置“小心碰頭”的警示標識。
3.11.3地面濕滑的'部位必須設置“小心地滑”警示標識。
3.11.4幼兒園、小學、兒童游樂場所等不得有低矮(1米以下)的尖銳物體外露。
3.11.5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的場所必須設置“禁止入內”的警示標識。
3.11.6各種設備應懸掛運行狀態(tài)顯示標識牌。
3.11.7在相關位置設置方便客戶的指示,如:出入口道路、樓座號、樓層號、電梯號、經營服務項目等標識。
3.11.8禁止攀爬欄桿、圍墻、外陽臺、花坊等危險動作。
3.11.9對各樓的窗外、陽臺放置的花盆或超出欄桿的物體應及時通知住戶糾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并做好解釋。
3.11.10巡邏保安要巡視居住區(qū)內的高空拋物惡劣行為,一旦發(fā)現應立即向上級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
3.11.11檢查大堂、地庫頂部懸掛物是否松動、脫落,防止傷人傷車的事故發(fā)生。
3.12對溺水人員的施救措施
3.12.1提醒住戶不要帶小孩去泳池成人區(qū)戲水。
3.12.2嚴禁無大人陪同的小孩私自戲水。
3.12.3嚴禁客戶在泳池非開放時間內玩耍。
3.12.4對于溺水人員立即通知救生員進行人工呼吸,并送醫(yī)院搶救。
4、相關記錄
《工作日志》(資料保存一年)
5、參閱文件、資料
《刑事、治安突發(fā)事件處理管理規(guī)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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