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ㄟm用于股份公司集體物業(yè))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
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及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協(xié)議,并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 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賃的場地可供承租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 雙方職責、權利及義務
(一) 甲方
。、甲方對所提供租賃場所,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提供租賃的房屋或場所確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設施。
。2)確保有暢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 確保提供的出租場所內有基礎配電設施,并符合相關行業(yè)標準,
且保證場所內線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4)確保不出租下列有違反市政府相關規(guī)定的房屋:
、 被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為危險房屋不能使用的;
、 已公布房屋拆遷公告的;
、 無房屋權利證明或者市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權屬證明材料的;
、 被有關部門確認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
⑤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市政府規(guī)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為出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權進入乙方經營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將整改的結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權知道乙方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時,其裝修的總體方案及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發(fā)現(xiàn)乙方有從事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時,有權向政府相關部門檢舉,且有權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4)甲方有權對出租場所內的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相關的協(xié)調與督管。 3、甲方作為出租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并及時傳達政府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
(二) 乙方
1、乙方在租賃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乙方確保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條例規(guī)章規(guī)范的范圍內進行。
。2)乙方確保不將設備設施等生產經營項目發(fā)包或轉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安全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3)乙方從事生產、倉儲、餐飲、娛樂、旅館等經營活動,確保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后,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確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且不在配電箱、消防栓、滅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設備設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場所僅用作倉庫時,確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險特性。
。6)乙方租賃場地用作開設餐廳、旅館、娛樂場所等,確保場所內(除廚房內可存放少量的瓶裝煤氣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
。7)乙方確保不在租賃場所進行私自隔間、隔樓等違章搭建,嚴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現(xiàn)象發(fā)生(“三合一”場所指企業(yè)員工集體宿舍與生產作業(yè)、物資存放的場所相通連的家庭作坊式的企業(yè);“多合一”場所指集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生活住宿等為一體的場所)。
。8)乙方卻因生產經營需要,在場所或倉庫內存放少量危險化學品的,確保事先通知甲方,并經過甲方同意許可,同時告知儲存的種類、數(shù)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9)乙方確保對所承租的場所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報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如:電線是否裸露、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等。
(10)乙方確保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應經專門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11)乙方確保對其場所內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安全標識及告知其員工,并進行全員安全培訓,使全員具備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12)乙方確保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2、乙方作為承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利對甲方提供的租賃場所內的基本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確認。
(2)乙方發(fā)現(xiàn)基礎設設施存在有安全隱患存在時,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助乙方進行整改,并積極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當隱患無法排除時,乙方有權向地方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匯報,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部分經營場所再次轉租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下稱丙方)。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轉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作為承租方,有下列義務:
(1)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安全執(zhí)法檢查,并對檢查 中指出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整改。
。2)乙方有義務全力配合并參加甲方組織開展的安全活動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3)乙方有義務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參加公益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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