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學校規(guī)章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學校規(guī)章制度1
為了更好地管理好學校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使校園像一個溫馨整潔的“家”,體現人與環(huán)境和諧的氛圍,特制定此制度:
一、嚴格按照校園文化建設和教育現代化有關校園環(huán)境建設的要求,對校園環(huán)境建設作好整體規(guī)劃。有計劃實施,不斷優(yōu)化育人環(huán)境,并通過各項管理措施,創(chuàng)建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美化的文明校園。
二、配備必要的衛(wèi)生用具和設施。室內要有面盆、掃帚、水桶、拖把、抹布等衛(wèi)生用具;校園內設有公共廁所、垃圾箱。
三、落實衛(wèi)生包干,進一步落實“任務到班,責任到人”的清潔包干辦法,從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上下功夫。
教室、包干區(qū)由學生負責打掃保潔;專用教室由專任教師負責;食堂由炊事員負責打掃保潔;教職工辦公室由教職工分工負責打掃保潔。做到校內無雜草,墻壁無灰塵、污染,地面無果皮、紙屑、煙蒂、痰跡。廁所和垃圾由專人每天進行打掃、沖洗或清理。
衛(wèi)生檢查小組和值日師生堅持每天一次檢查,一周一評并總結。
四、落實綠化管理責任制,搞好校園綠化。采取專職人員管理和師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種樹木,多栽花草。
五、環(huán)境布置樸素美觀,體現教育性。板報和櫥窗內容定期更換,新鮮悅目。校內廣播、電視節(jié)目內容健康,形式活潑。
六、校舍設備齊全,保持清潔衛(wèi)生。班級教室、專用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件安置有序。
小學學校規(guī)章制度2
(一)教師備課制度
1、根據《江蘇省家庭教育綱要(試行)和教學計劃要求進行認真?zhèn)湔n以《家長學校教材》為主,參閱其他資料。
2、備課時應有針對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備課記錄。
3、備課內容詳細,具有一定的系統(tǒng)性,內容選擇要恰當。
4、合理安排備課時間,不能同學生教育時間沖突。
5、備課記錄具備授課時間、授課的要求、授課人、授課時間評價等項目。
6、積極編制家教宣傳材料,及時更換家長園地等宣傳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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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師應按計劃認真教學活動,積極做好家校聯系,如未開展一次扣0.5分。
2、教師認真按時整理好教學活動、家校聯系活動的資料,并及時歸檔,每缺一項扣0.5分。
3、對教師工作成績優(yōu)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學員出勤率低于90%,成績低于80分,不得參加優(yōu)秀學員評比。
。ㄈ┘以L制度
1、家訪工作應跟學校教育組合起來,及時溝通家校之間的聯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訪工作每學期對每位學生進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況的,還需進行隨機家訪。
3、家訪要認真準備,對學生有客觀的分析。家訪應有目的性,通過家訪要解決具體問題。
4、家訪工作應有記錄,尤其是特殊學生、事件的家訪。
(四)信息反饋制度
1、每次授課后,教師們要積極收集學員們的意見并及時整理。
2、認真做好家校聯系欄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資料記錄。
3、學員們要積極配合,將自己的想法及時反映給教師們,從而促進相互的交流。
。ㄎ澹﹥(yōu)秀學員評比制度
1、認真遵守學員守則及《家長教育行為規(guī)范》,每年出勤率達90%以上,考試成績?yōu)?0分以上者。
2、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配合支持學校的各項教育活動。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家長評選票數最高,可評為優(yōu)秀學員。
5、每學年中,每個年級組各評一名優(yōu)秀學員。
小學學校規(guī)章制度3
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定期召開領導班子會議,把安全保衛(wèi)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
二、強化群防意識。定期向廣大師生員工進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們掌握有關方面的知識,做到有備無患,并教育職工從我做起,自覺消除隱患。
三、定期進行安全自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隱患要時報告學校有關科室,請求協(xié)助解決。
四、加強對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師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師遵紀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強對學生的管理、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積極做好“雙差生”的轉化工作,對他們不歧視,不放棄。對無故不到校上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
六、精心組織體育課堂教學和學生大課間活動,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無論課上、課下,學生發(fā)生的事故,在場教師都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學校領導。
七、學校的大型活動要嚴密組織,職責明確,安全措施得當。要確保活動場地的出入口通暢,設施安全可靠,杜絕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八、嚴格執(zhí)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設施要做到齊全完備,定期檢查、更換,確保有效使用。
九、防盜措施得力,安裝報警器、鐵門、鐵護欄、鐵保險柜,財務室不超存現金過夜。
十、加強值班,加強對門衛(wèi)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確保學校安全。
小學學校規(guī)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
第三條中小學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
第四條中小學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qū)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fā),遵循中小學生
第五條中小學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yǎng)學生成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為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
第六條小學、初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的《小學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小學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促進形成良好的社區(qū)育人環(huán)境。
第八條中小學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wěn)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fā)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guī)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小學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qū)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fā)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小學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為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chuàng)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小學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小學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學、農村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學校要充分發(fā)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xié)助學校開展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應通過書面征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了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
第三章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
第四章常規(guī)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小學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施行l(wèi)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小學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小學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jié)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tǒng)節(jié)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小學、初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小學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小學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為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中學)、優(yōu)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小學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為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并作為學生升學、就業(yè)、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并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小學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
第二十九條中小學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愛崗敬業(yè),依法執(zhí)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xié)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小學校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yǎng)、培訓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學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核、評優(yōu)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四條中小學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yǎng)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guī)定教師、職工通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并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為開展德育工作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優(yōu)化教育手段,
第三十七條中小學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臺、旗桿,張貼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huán)境建設要有利于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yǎng)良好的文明行為。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小學生德育基地,為學生社會實踐活動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小學校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大眾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為規(guī)范》。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小學德育工作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guī)程自xxxx年4月1日起實行。
小學學校規(guī)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并加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運用投影、幻燈、錄音、錄像、廣播、電影、電視、計算機等現代教育技術,傳遞教育信息,并對這一過程進行設計、研究和管理的一種教育形式;是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第三條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應從實際出發(fā),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逐步提高的原則。要充分發(fā)揮各種電教媒體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注重教學應用與研究。
第四條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扶持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將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列入當地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規(guī)劃。
第二章機構與職能
第五條中小學校應建立專門機構或指定有關部門負責電化教育。其名稱可根據學校的規(guī)模稱為電化教育室(中心)或電化教育組,規(guī)模較小的中小學校也可在教學管理部門設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六條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要在學校的統(tǒng)一管理下,與校內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完成電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
。、擬訂學校電化教育工作計劃,協(xié)調學校各部門開展電化教育工作,并承擔其中一部分教學任務。
。、收集、購置、編制、管理電化教育教材和資料。
。场⒕S護、管理電化教育器材、設備、設施。
4、組織教師參加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
。怠⒔M織并參與電化教育的實驗研究。
第七條中小學校從事電化教育的人員編制,由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教職工總編制內確定,按學校規(guī)模和電化教育開展的實際配備專職或兼職電教人員。
第八條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有較高的政治素質、熟悉電教業(yè)務,有較強的教學和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
第三章電教專職人員與學科教師
第九條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專職人員是教學人員,必須具備教師資格,熟悉教學業(yè)務,掌握電化教育的知識、技能和技巧。中小學校電教專職人員應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yè)務培訓與考核,不斷提高電化教育水平。
第十條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專職人員的專業(yè)技術職務按國家規(guī)定評聘。在評審與聘任時,要充分考慮電化教育工作的性質和特點。
第十一條電化教育專職人員要組織、指導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學。中小學校應聘請優(yōu)秀教師作為電化教育機構的兼職人員開展工作。教師擔任電教機構的工作或編制教材、資料應計算教學工作量。優(yōu)秀的電教教材、電教研究成果,應與相應的科研、教學研究成果同等對待。教師開展電化教學的實績,應作為考核教師的內容。
第十二條學科教師要增強現代教育意識,學習并掌握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積極采用現代教學手段,開展電化教學;研究電教教材教法;總結電化教學經驗,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
第四章經費與設備
第十三條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逐年增加對中小學電化教育經費的投入。學校應確定一定的經費比例開展電化教育。
第十四條電化教育的設備是開展電化教育的基礎。學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目錄,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統(tǒng)籌配備電化教育設備。要加強電化教育設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條學校電化教育設備、設施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電教教材與資料
第十六條開展電化教育的中小學校要加強電教教材(音像、多媒體)、資料建設,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用于配備電教教材、資料,做到與電教設備、設施建設同步發(fā)展。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應根據教學的需要,合理選擇和配備由中央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印發(fā)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所列入的全國或地方通用的電教教材,有條件的學?筛鶕䦟嶋H需要自行編制補充性電教教材供學校教學使用,要做好學校電教教材的管理和應用工作。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電教教材、資料的編輯、出版不得違反《著作權法》;中小學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管理與領導
第十九條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qū)的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qū)電化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及工作計劃,并檢查、評估和督導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協(xié)調電教、教研、裝備、師訓部門保障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健康發(fā)展。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電化教育館(中心)是當地中小學電化教育的教材(資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員培訓和技術服務中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第二十一條中小學校要貫徹上級關于電化教育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對電化教育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學校整體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級領導主管電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中小學校要重視對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有計劃地組織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教師培訓活動,推動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廣泛深入的開展。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普通中小學校。中等專業(yè)學校、中等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guī)程,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本規(guī)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guī)定凡與本規(guī)程有不符的,以本規(guī)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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