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xiàn)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買受方):
乙方(出賣方):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方同意向乙方訂購B棟寫字樓屋面保溫工程所需的泡沫混凝土,為明確雙方的責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內容:重慶解放碑威斯汀酒店B棟寫字樓屋面保溫層呆料施工。
二、地點:渝中區(qū)解放碑上小較場。
三、泡沫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單價清單詳見下表:
泡沫混凝土供應訂貨清單
說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數量為暫定數,結算以實際用量為準結算。
2、訂購清單中所列單價包括原材料采購、泡沫混凝土攪拌、運輸到施工現(xiàn)場并泵送至施工面攤鋪、振搗、平整的價格,且在合同期內不作調整。
3、本工程所需的P〃C32.5R水泥由甲方代為采購,采購價格雙方簽字確認,結算時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計量按雙方現(xiàn)場實際收方計量;
2、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3天內辦完結算,結算書簽字后,5天內支付決算工程的全款。
以上款項支付均以轉賬結算,乙方按實際計量金額開具普通發(fā)票。
五、質量和驗收標準:
按照《重慶市居住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DB/50/5024-20xx、《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7等相關文件進行驗收。驗收方法為現(xiàn)場驗收,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甲方對數量和外觀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為交貨時。
六、雙方責任:
1、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合物、注水,因違反操作而引發(fā)的泡沫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輸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電力、照明、水源,負責施工現(xiàn)場保衛(wèi)和安全,施工現(xiàn)場應做到道路平整、暢通,堅實,警示標志明顯。
3、甲方應填寫“泡沫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并至少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乙方,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3小時書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4、在乙方未違約的條件下,甲方嚴禁使用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如特殊情況,甲方要采用其他廠家同類產品必須雙方協(xié)商同意,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甲方如發(fā)現(xiàn)乙方產品質量與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貨,由乙方另行換貨或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付給甲方。
6、乙方應提前安排組織好生產,并按甲方的計劃時間、交貨地點、規(guī)格數量及時供貨,否則因供貨不及時造成的工程延誤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提供蓋有本公司財務專用章或發(fā)票專用章的正規(guī)發(fā)票,否則視為違約。
8、乙方必須持有重慶市建委審查頒發(fā)的資質等級證書,并嚴格按照資質等級證書核定的營業(yè)范圍供應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zhí)行現(xiàn)行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以及重慶市現(xiàn)行有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并將產品質量符合有關規(guī)范標準的書面證明資料、產品檢驗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給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供應泡沫混凝土,則視為乙方違約,若多次出現(xiàn)上述情況,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更換供貨廠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而發(fā)生的相關經濟損失。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與索賠: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項義務,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以及發(fā)生的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甲方系因資金困難導致無法及時付款,乙方應給以理解,并延期付款,具體延期時間經雙方協(xié)商確定。
2、供需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如任何乙方違約,按《合同法》執(zhí)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按結算總價支付完畢,乙方將相關資料全部交給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貳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日期: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購買甲方大酒店的【廢舊中央空調,雙良溴化鋰制冷機組二臺}及電機水泵7臺}。
轉讓價格為人民幣xxxxxxxxxx,¥xxxxxxxxxx。
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合同總價款。
付款信息xxxxx,甲方單位名稱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賬號xxxxxxx-
第二條,乙方設備拆除范圍,,設備拆除范圍,中央空調機組房內雙良溴化鋰制冷機組二臺,一臺,100萬大卡,一臺80萬大卡,及水泵電機7臺,
如甲方一旦發(fā)現(xiàn)乙方拆除合同款以外的設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并作出相應等價值的設備賠償款。
第三條,設備拆除時間,考慮到乙方在拆除設備之前,甲方應做好相應的有關工作,開工時間由甲方定,【但必須在------日期內給乙方一個明確時間開工】
甲方負責在乙方拆除舊設備之前應做好拆除之前的一切相應工作,如,斷電,斷水,斷蒸汽。
乙方只負責這次合同款上的設備拆除回收工作,不負責拆除后的修繕問題。 乙方拆除設備所需工具及拆除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乙方在拆除設備期間內,如造成人員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無任何責任【另附安全協(xié)議】
注: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解決不成,應將爭議提交賣方所在地的人們法院 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xxxxx乙方xxxxxxx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單位:
_____元/米/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設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ㄒ唬┵u方需要實地測量的,測量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
。ǘ┵u方設計方案經買方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ㄈ┰O計方案確認后不得單方擅自更改,否則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交貨方式:(賣方送貨/買方取貨);交貨時間: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
第五條 安裝:安裝方式:(賣方安裝/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北京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承擔,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六條 驗收:對于布藝的規(guī)格、花色與約定不符或有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后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預付款________元,交貨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ㄒ唬┵u方違約責任:
1.布藝經專業(yè)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對于其他質量問題,包修期限為________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xié)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________
賣方(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水泥廠(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xié)定一致,簽訂水泥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
規(guī)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注
價金總額
。ù髮懀┦叭f仟佰拾元角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貨合格率達到國家規(guī)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證明發(fā)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起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交貨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每月______日~______月憑實發(fā)水泥開具銷售發(fā)票向甲 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償付退(或拒)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朗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guī)格不符合同規(guī)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籣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轉讓方: (簡稱甲方)
受讓方: (簡稱乙方)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房產及宅基地永久性有償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平等、友好協(xié)商,現(xiàn)達如下成協(xié)議:
一、該宅基地及房產四鄰至:東鄰 西鄰:、南鄰: 北鄰:建房及宅基地總面積平方米。
二、甲方保證房產及地籍的產權真實合法,證明人(保證人)應保證受托事務真實有效。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權屬甲方使用,在轉讓使用前甲方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fā)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按甲方違約處理。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拆遷賠償安置房屋。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xù)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如因此發(fā)生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乙方接收房屋后,在法律、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過戶等手續(xù)到乙方手中,所需稅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責任沒有過戶,按甲方違約。
3、乙方責任:在使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征收時所賠償的全部資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也有乙方負責承擔。
四、轉讓金額
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大寫:萬整)。
五、付款方式、房產及宅基地證明:
簽訂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轉讓金額。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宅基地換購現(xiàn)有房屋土地證(原老房子的宅基地土地證),思想匯報專題換購房屋時的補的差價金額的發(fā)票(收據)和證明材料,及一切有關轉讓房屋的證明材料和過戶時需要的材料。
六、產權歸屬
協(xié)議雙方簽字付款之日起,房產及宅基地使用權屬歸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此宅基地上改造修建房屋,或再行轉讓他人,甲方無權干涉。在乙方修建房屋過程中,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本協(xié)議從雙方簽字當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違約,如甲方違約必須在原轉讓金全額的基礎上加倍賠償乙方,如造成乙方損失(如基建費、裝修費、安裝費),甲方應負責賠償給乙方,如乙方違約,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轉讓金全額不退回給乙方,作抵消乙方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協(xié)議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十、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據。甲 方:身份證號:
證明人: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6
賣方:
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舊機動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發(fā)動機號: 。 車輛使用性質: 自用車。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稅費) 元(大寫: );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負由買方負責。
賣方應于合同簽訂時將車輛以及相關手續(xù)(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稅證明、車輛年檢證明、交強險證明)交付給買方;買方在收到車輛及相關手續(xù)時一次性付清購車款。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guī)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
2、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賣方收取車價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車輛交付給買方前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由賣方負責;車輛交付給買方后產生的債權、債務由買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返還購車款并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車輛交付給買方后,買方有權繼續(xù)以賣方的名義使用該車輛,賣方應無條件協(xié)助買方辦理車輛年檢等手續(xù)。
3、如買方將來購買新車,有權繼續(xù)使用該車輛牌號,賣方應負責免費協(xié)助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如雙方需要公證本車輛買賣合同,應按照公證機關的要求修改合同,但是雙方實際履行時以本協(xié)議為準。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方: 賣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買賣合同 篇7
最高法院公20xx年第5期(總第187期)刊登的一個案例,其裁判摘要指出,股權轉讓不適用合同法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規(guī)則。進一步明確了合同法第51條的適用范圍是惡意或者誤認出賣他人有形財產(動產、不動產)的合同。無形財產轉讓合同,如股權轉讓、知識產權轉讓、債權轉讓,不適用合同法第51條。
梁慧星關于合同法第51條的解釋
對我國合同法第51條的含義學術界存在不同觀點,有人認為我國法律承認物權行為。這里是梁慧星老師的觀點。
合同法與物權法是否承認了物權行為和物權行為的獨立性,這個問題還是應回歸立法本意,不應該按照個人好惡來解釋。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同意梁慧星老師的觀點。
問題3:最高人民法院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與合同法第51條的關系如何?
梁老師:讓我們先看法律條文。合同法第51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理解本條的一個"關鍵"是"處分他人財產"這個短語。你既然不是財產的所有權人,也沒有得到所有權人授予的處分權,那你就不能處分該項屬于他人的財產。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不是出于"惡意",就是"誤認"。"誤認"即誤將他人財產認做自己的財產。因此合同法第51條的適用范圍是,沒有處分權的人出于惡意或者誤認而處分他人財產。第51條的適用范圍非常明確,就是沒有處分權的人惡意或者誤認而處分他人財產,這樣的合同當然是社會不允許的,應當被認定為無效,除非得到權利人的追認或者處分人事后得到了處分權。例如日本人買賣我國神圣領土,就是無處分權的人惡意處分他人財產,按照我們的合同法第51條肯定是無效的。
合同法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規(guī)則,其適用范圍限于惡意或者誤認出賣他人財產的合同。但一段時間以來,一些法院未能正確理解第51條的適用范圍,誤用第51條裁判處分權受限制的所有權人處分自己財產的案型,及共有人處分共有財產的案型。例如,夫妻一方出賣共有房屋,丈夫把共有房屋賣了,妻子起訴法院,有的法院就按合同法第51條判決出賣房屋的合同無效。實際上這樣的案件,不屬于第51條的適用范圍,第51條規(guī)定的是處分他人財產,而本案是共有人處分共有財產,不是處分他人財產。再如抵押人出賣抵押財產,好些法院都根
據合同法第51條判決買賣合同無效。實際上抵押人出賣抵押財產,不是處分他人財產,而是所有權人處分自己的財產,只不過其處分權受到限制而已,不應該適用第51條。再有,國家機關及國家全資的事業(yè)單位,未經上級同意,出賣自己支配的動產不動產,有的法院適用合同法第51條認定合同無效。這就是說,合同法實施以來,我們一些法院任意擴大了合同法第51條的適用范圍,錯誤適用合同法第51條裁判本不屬于第51條適用范圍的案件。因此,最高法院制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目的之一,是要糾正這種錯誤適用第51條的實踐,這就是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創(chuàng)設了這樣一個解釋規(guī)則,當事人一方以合同訂立之時對方沒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為由,要求認定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樣的買賣合同,最后不能履行,買受人不能得到標的物所有權,該怎么辦呢?買受人可以選擇解除合同并要求損害賠償,或者選擇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請?zhí)貏e注意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的適用范圍,主要是這樣幾類案件:(1)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沒得到批準處分它支配的動產和不動產案型;(2)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案型;(3)保留所有權買賣的買受人在付清價款之前轉賣標的物案型;(4)融資租賃承租人付清租金前轉賣租賃設備案型;(5)將來財產買賣案型。這些買賣合同,均屬于處分權暫時受到限制的所有人(權利人)"處分自己的財產",而不是因惡意或者誤認處分他人的財產,過去的一段時間,曾經被好些法院誤認為無權處分合同,依據合同法第51條認定合同無效。現(xiàn)在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應當認定這些合同都有效。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可以稱為買賣合同特別效力解釋規(guī)則。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買賣合同特別效力規(guī)則,與合同法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規(guī)則,二者是什么關系呢?只要將兩個規(guī)則進行比較就清楚了。合同法第51條適用于惡意或者誤認處分他人財產的案型。惡意或誤認出賣他人財產,而且是他人的有形財產,就是我們說的動產和不動產。最高法院公20xx年第5期(總第187期)刊登的一個案例,其裁判摘要指出,股權轉讓不適用合同法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規(guī)則。進一步明確了合同法第51條的適用范圍是惡意或者誤認出賣他人有形財產(動產、不動產)的合同。無形財產轉讓合同,如股權轉讓、知識產權轉讓、債權轉讓,不適用合同法第51條。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的適用范圍是,處分權暫時受限制的所有權人(權利人)處分自己財產的案型: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沒得到國務院批準就處分其支配的動產和不動產;抵押人沒有告訴抵押權人就轉讓抵押財產;融資租賃承租人在付清全部租金之前轉賣租賃設備;保留所有權買賣的買受人在付清價款之前轉賣標的物;還有就是將來財產買賣合同。這些買賣合同,當事人以合同訂立時出賣人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要求認定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亦即認定合同有效。如果最終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由買受人選擇追究出賣人的違約責任,或者選擇解除合同并要求損害賠償。
這里補充一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適用范圍包括"將來財產買賣",什么是將來財產買賣?這種買賣,我想我們這里也該有,例如買汽車,到4S店去買汽車,特別是買高檔車,與到舊車市場購買二手汽車是不同的。到舊車市場購買二手車,是看上那輛車買那輛車,合同標的物是特定的某一輛二手車。到4S店買車與此不同,我們是根據4S店提供的產品目錄訂立合同,合同約定所要買汽車的規(guī)格、型號、顏色、價位等等,簽定合同當時我們并未看見這輛汽車,這輛汽車不在簽約現(xiàn)場,還在生產廠家的生產線上,還沒有生產出來。出賣人與買受人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出賣人還沒有購進這輛汽車,當然還沒有取得這輛汽車的所有權或處分權,而是在訂立出賣這輛汽車的合同之后,出賣人再去與生產商訂立購買這輛汽車的合同。換言之,出賣人是先賣出(這輛汽車),后買進(這輛汽車)。這種先賣出的合同,就叫將來財產買賣合同。
在過去計劃經濟時代還沒有這種買賣合同。過去的教科書講到一種關系叫"經銷",我們經常討論"經銷"與"代理"的區(qū)別,所謂"代理"是代理人出賣被代理人的商品,代理人從被代理人收取傭金,被代理人是出賣人,商品賣不掉或者賣虧了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人只收取傭金,不承擔任何責任。而"經銷"就不一樣,經銷商是從供應商那里買進商品,再出賣給買受人,一個是買進商品的合同,一個是賣出商品的合同,當然是低價買進、高價賣出,賺取兩個合同之間的差價,賣不掉或者賣虧了由經銷商自己承擔。區(qū)別代理和經銷,代理是一個買賣合同,經銷是兩個買賣合同。
我們過去所理解的"經銷",是經銷商先買進貨物,再賣出這個貨物。而現(xiàn)在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銷商,如4S店,都是先賣出、后買進。因此,這個先賣出商品的合同簽訂時,標的物還不在經銷商手里,出賣人還不是標的物的所有權人,過去一段時間法院審理這類案件,就適用合同法第51條認定合同無效。因為出賣人簽訂買賣合同時,沒有所出賣貨物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因此認定無效。這樣處理是因為我們不了解現(xiàn)在的市場經濟,現(xiàn)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將來財產買
賣是最常見、最重要的一種商事交易,當然是合法的。因此最高法院制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適用于將來財產買賣合同,當事人以合同訂立之時出賣人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即肯定將來財產買賣合同有效,如果最后不能實現(xiàn)所有權的轉移,由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并要求損害賠償,或者追究違約責任。
最后補充一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制定時,本來計劃創(chuàng)設兩個規(guī)則,一個是合同法第132條的反面規(guī)則(7月稿第4條),適用于前面談到的前四種案型,包括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未經批準出賣自己支配的財產、抵押人出賣抵押物、融資租賃合同承租人出賣租賃設備、保留所有權買賣的買受人轉讓標的物;另一個就是將來財產買賣合同效力規(guī)則(7月稿第5條)。后來注意到兩個規(guī)則內容相同,在征得學者同意之后,將兩個規(guī)則合并為一個規(guī)則,即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 請同志們特別注意,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是非常重要的。最高法院解釋合同法,制定合同法解釋(一)、合同法解釋(二),雖然都很重要,但沒有太大的創(chuàng)造性。而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創(chuàng)設買賣合同特別效力規(guī)則,具有相當大的創(chuàng)造性性,彌補了合同法的不足,糾正了一段時間以來對合同法第51條的錯誤適用。但令人遺憾的是,這個解釋出臺后,最高法院出了一本《釋義》,講到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時,說是修改了合同法第51條,造成不應有的混淆。
問題4:合同法第51條規(guī)定,無權處分合同,經權利人追認的,合同有效。但根據債的相當性原理,在權利人追認的情形,該權利人將處于什么樣的法律地位? 梁老師:合同法第51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出賣他人財產,權利人追認或者處分人事后得到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如果權利人不追認,處分人事后也沒有得到處分權,則該無權處分合同無效。現(xiàn)在提的問題是,在權利人追認的情形,該權利人處于什么樣的法律地位?問題提得非常好。按照合同法第51條規(guī)定,如果權利人追認,這個買賣合同就有效,因為權利人的追認,使原來的無權處分合同,變成了有權處分合同。買賣合同有效的結果,如果標的物是動產,則標的物一交付,所有權就移轉,即發(fā)生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效果;如果是不動產買賣,則根據有效的買賣合同,就可以向登記機構辦理產權過戶,將該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給買受人。在買受人獲得標的物所有權的同時,對無權處分合同進行追認的原權利人,其權利就消滅了。
回到我們的問題:追認后的權利人將處于什么樣的法律地位呢?應當肯定,在這個買賣合同關系中,他沒有法律地位,他不是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出賣人),也不是買賣合同的第三人。只是因為他的追認,而使該買賣合同,從無權處分合
同變成有權處分合同,從無效合同變成了有效合同。該合同履行的結果,買受人得到標的物所有權,他對標的物的權利消滅了。追認后的權利人,因權利消滅遭受的損害,應當由處分人予以賠償,但這屬于另一個法律關系。他可以向法院起訴這個處分人,要求該處分人賠償他的損失,這是另一個案件。
最后概括一下,法庭于案件審理中,發(fā)現(xiàn)當事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無權處分合同時,是否需要將權利人納入訴訟?如果該權利人進行了追認,法庭是否需要一并處理他對于處分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我的意見是,不需要將該權利人納入訴訟,法庭只是要求無權處分人提供權利人予以追認的證據。如果處分人提供了權利人予以追認的證據,法庭即據以認定權利人已經予以追認的事實,進而判決本案買賣合同有效;如果處分人不能提供權利人予以追認的證據,也不能提供處分人事后已經取得處分權的證據,則法庭判決該買賣合同無效。在整個案件的審理中,權利人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第三人,僅可能是證人。權利人因追認而喪失權利,所遭受損失,應當另案起訴要求無權處分人賠償。
問題5:在合同當中,第三人介入到合同關系,然后決定合同成立與否,是否打破了合同相對性法則?
梁老師:法庭在審理合同案件中,查明出賣人既不是標的物所有權人,也沒有得到所有權人授予的處分權,即認定屬于合同法第51條規(guī)定的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這時法庭并不主動尋找真正的權利人,更不去問他是否予以追認。前面已經談到,他與本案沒有關系,不是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不是本案訴訟當事人。法庭只審查這個買賣合同有效或者無效。審理中查明出賣人既不是所有權人,也沒有處分權,法庭就要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如果當事人主張買賣合同有效,出賣人主張合同有效,或者買受人主張合同有效,法庭就責令他出示證明合同有效的證據。按照合同法第51條,這樣的證據,或者是權利人表示追認的證據(書證或者人證),或者是處分人事后已經取得處分權的證據(書證或者人證)。如果主張合同有效的當事人,舉出了這樣的證據,法庭就根據合同法第51條判決本案買賣合同有效,如果舉不出這樣的證據,法庭就判決本案買賣合同無效。法庭不必去尋找權利人,因為他不在本案法律關系當中,權利人的追認只不過是法庭據以認定事實的證據罷了,不發(fā)生第三人介入本案合同關系的問題。法庭審理的就是一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權利人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第三人,如果權利人追認,其追認是法庭據以認定合同有效的證據。這樣理解,符合立法本意。 請同志們特別注意,根據合同法創(chuàng)設第51條無權處分合同規(guī)則的立法目的和第51條的文義,應當肯定,是將權利人予以追認這一事實,和處分人事后取
買賣合同 篇8
【內容摘要】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普遍存在質量異議。質量異議是應作為反駁還是反訴處理,質量檢驗期間如何界定,是否準許啟動質量鑒定程序,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賠償范圍是什么?對此,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往往有不同看法,導致不同的處理程序和審理結果。為此,筆者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解決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質量異議問題的可行思路,以期對該類案件的審理有所裨益。
【關鍵詞】買賣合同 質量異議 反駁 反訴 鑒定
一、 正確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質量異議的重要性
。ㄒ唬┗猱斒氯酥g的尖銳矛盾,做到案結事了。買賣合同中涉及到質量異議的案件當事人往往矛盾尖銳:貨款給付和質量問題并存,違約先后及違約賠償問題各執(zhí)己見。正確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的質量異議,可以理順當事人之間復雜的法律關系,分清雙方當事人的責任,作出正確的判決。
。ǘ┐龠M商業(yè)誠信。誠信要求在買賣合同中,當事人相互信任、坦誠相待、不相欺詐,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促進交易的進行。賣方有義務及時、適當的交付符合約定的或法定的質量要求的貨物,當出現(xiàn)質量問題時,有義務及時采取修理、更換、賠償、交違約金等補救措施,來彌補對方的損失。買方有義務及時給付貨款,如果對方提交的貨物存在質量問題,要及時與對方溝通,尋求解決辦法,防止損失擴大。通過司法手段可以強制不誠信的當事人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
。ㄈ┯欣跔I造良好的市場環(huán)境。買賣合同在市場交易中占有較大比重。就我院民商事案件來說,近三年來買賣合同案件占民商事案件的比重分別是: 20xx年為17.4%;20xx為18.5%; 20xx年為14.7%。同時,買賣合同案件中普遍存在質量異議。因此,質量異議問題的正確處理,有利于規(guī)范公民的交易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huán)境。
二、審判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ㄒ唬┓丛V與反駁混淆
在實踐中,反訴與反駁均具有明顯的對抗性,極易混淆。對質量異議,是作為反訴還是反駁處理,實踐中主要有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質量異議問題均應該作為反訴處理。如以反駁處理,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后,被告此后就可以另行起訴,法院此時如認為存在質量問題,便會存在兩個相互矛盾
的判決,影響法院的司法權威。第二種意見認為,僅僅提出質量異議不能據此認定是反駁還是反訴,要進一步看被告提出質量異議后,是否提出具有完全獨立性的請求。第三種意見認為,不能認為只要被告的抗辯理由相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具有獨立性,就必須提起反訴。只要被告提出的新的訴求數額不超過原告要求給付貨款的數額,以反駁處理即可。
。ǘ┵|量異議期間及訴訟時效問題
我國《合同法》對質量異議規(guī)定了不同的期間,同時規(guī)定了約定期間、酌定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特殊期間。因此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及法官對適用何種期間存在不同的看法,導致訴訟結果的不同。
。ㄈ┥暾埣皢淤|量鑒定程序的隨意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據此,當事人鑒定的申請只能在一審舉證期限內提出。而實踐中,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隨意提出鑒定申請。 如果法院不予鑒定,質量異議很難查清。甚至,當事人有時故意申請啟動鑒定程序來拖延訴訟,這就導致申請和啟動質量鑒定程序的隨意性。
。ㄋ模┮蛸|量問題而導致的賠償標準不一致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钡谝话僖皇龡l規(guī)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蔽覈呻m然規(guī)定了違約賠償范圍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對可得利益予以限制,但沒有統(tǒng)一的賠償標準。在審判實踐中,買賣雙方對于賠償范圍和賠償標準分歧很大,法官自由裁量權很大。
三、對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質量異議問題的審理思路及建議
(一)質量異議中反訴與反駁的識別
第一,反訴與反駁的區(qū)分。反訴與反駁都是被告的訴訟權利,都是被告用于對抗原告的訴訟要求,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訴訟手段。反駁是在訴訟過程中,針對原告的訴求提出抗辯,以此否定原告的主張。反訴是指在訴訟過程中,本訴的被告把本訴的原告作為對方當事人所提起的訴。
第二,正確區(qū)分質量異議中的反訴和反駁。筆者認為,區(qū)分質量異議是反訴和反駁,要
以當事人是否有進一步的訴求為標準。當賣方提出給付貨款的主張時,買方僅以質量異議為由要求減少貨款,為反駁。因為買方是針對賣方要求給付貨款所提出的抗辯。如果買方在提出質量異議的同時,又提出了其它訴求,從而要求賣方變更、退貨、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或者主張合同無效等。由于買方提出的這些主張均是獨立于賣方給付貨款請求之外的完全獨立性的請求,是新的實體請求,其目的不僅在于防御,更著重于主動進攻,以此來抵消、吞并、排斥賣方給付貨款的訴求。故買方一旦提出這類請求,法院就應釋明買方可提起反訴。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提出質量異議而要求減少價金,也要進一步分析其訴訟理由是什么。如果僅僅因為是質量問題,比較容易認定是反駁;如果要求賠償損失而減少價金,則屬于提出新的訴訟理由,而產生新的實體請求,故是反訴。例如,被告委托他人修復產品質量所產生的修復費用,如買方主張相應扣減貨款,作反駁處理;如果要求賠償損失,則以反訴處理。
對于提出反訴,但是沒有繳納相應的反訴費用的,需要法官進行釋明,告知被告在限期內繳納反訴訴訟費及相應法律后果。雖然在質量異議中,反訴和本訴一起審理,能夠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事實,節(jié)省訴訟時間和節(jié)約訴訟成本,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但是我國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強制反訴制度, 故是否反訴,是被告的權利。
。ǘ┵|量異議期間及提出方式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guī)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薄逗贤ā返谝话傥迨藯l第二款規(guī)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fā)現(xiàn)或者應當發(fā)現(xiàn)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guī)定! 這兩條規(guī)定了約定檢驗期間、酌定檢驗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特殊質量異議期間。表面看規(guī)定了不同的質量異議期間,容易引起混淆。實際上這四種期間是不矛盾的,是有先后適用順序的。
筆者認為,《合同法》是私法,首先體現(xiàn)的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質量異議期間,則首先適用約定的質量異議期間。如果當事人對質量異議期間沒有約定,則需要酌定一個合理期間,但為了保護相對方的利益,應以法定訴訟時效期間為限,也就是酌定期間不能超過兩年。另外,考慮到某些貨物的特殊性,質量問題可能在兩年的時間內不易被發(fā)現(xiàn),則對于有質量保證期間的特殊貨物,適用質量保證期間。上,適用質量異議期間的先后順序是:約定檢驗期間、酌定檢驗期間、訴訟時效期間、質量保證期間。
質量異議方式的提出,我國法律并沒有作強制性規(guī)定?梢允强陬^的,也可以是書面的。
。ㄈ╄b定程序的啟動
我國當事人由于訴訟能力的限制,在一審舉證期間內較少提出質量鑒定申請,而多數是在開庭之后提出。如果完全適用《證據規(guī)定》的內容,則不利于查明事實;谝粚弬戎匕
件事實的審查,二審側重法律的適用,筆者主張鑒定程序原則上在一審期間啟動。例外情況是,一審提出質量鑒定申請符合法定條件,而一審法院不予批準,而二審不進行鑒定可能影響案件的實體處理結果的,可以在二審中啟動。
對于是否啟動質量鑒定程序,首先,要審查是否過質量異議期。如果超過質量異議期間,即使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法院也不應啟動鑒定程序。在質量異議期間內,當事人沒有及時提出異議,視為買方認可賣方的貨物不存在質量問題,或者是放棄自己的救濟權利。其次,要審查質量鑒定的必要性。質量鑒定需要專業(yè)知識、技術,耗時較長、拖延訴訟。而對于一些貨物質量問題,不需要運用專業(yè)知識、技術的,可以由法官進行實際勘查,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行檢查并詳細列舉質量問題清單。
。ㄋ模┵|量異議導致合同解除后的賠償問題。
對違約損失的賠償,有完全賠償與限制賠償兩種制度,完全賠償制度是指違約方應賠償受損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實際損失與可得利益損失。實際損失是通過賠償非違約方的實際支出和費用,來填補非違約方的損失?傻美鎿p失是指非違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喪失的、在合同全面適當履行的情況下可以得到的預期利益,使受損方處于合同完全履行以后應處的狀態(tài)。實際損失賠償與可得利益損失賠償是違約損害賠償的兩個方面,兩者相輔相成,在合同買賣關系中共同起到彌補受害方所受損失的作用。
筆者認為,因質量異議而要求賠償的案件中,如果買方只是要求賠償實際損失比較容易處理。法院只需審查當事人的實際損失有沒有相關的證據支持。主要包括:因對方的質量不合格而另外委托他人修理的費用;另外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而實際支付的對價;因質量問題而對第三人支付的違約金;申請質量鑒定的費用等。例外是買方存在過錯,則買方獲得的賠償相應扣減。如賣方違約后,買方應當采取而沒有采取相應措施致?lián)p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不能要求賣方承擔。
如果買方既要求實際損失又要求可得利益損失,建議采用如下處理思路:首先,要考慮買方因對方貨物質量問題而在合理時間內以合理方式預先與第三人簽訂出賣貨物協(xié)議的交易價格。買方預轉賣貨物的交易價格與原合同價格之間的差額即為可得利益。對此,買方負有舉證責任。其次,如果買方沒有與第三方簽訂合同,則采用訂立合同時的價格確定可得利益損失。在實踐中,經常出現(xiàn)訂立合同時、交貨時、訴訟時的貨物價格差異較大,如遇到貨物價格上漲或者下跌。之所以選擇買賣雙方訂立合同時的價格作為參考,是因為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貨物的價格都有合理的預期利益,這樣更能體現(xiàn)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的真實意思。
買賣合同 篇9
立契約書人xx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x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guī)格另行列表)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xx元整,次級品每組xx元整,合計xx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于訂約后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xx市xx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x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于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后,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于受領后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tǒng)一發(fā)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買方(甲方):xx實業(yè)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賣方(乙方):xx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xxxx年x月x
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xié)商如下協(xié)議:
一、代理地區(qū)經營權限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品牌女裝在_______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權限范圍以外的地方銷售____________品牌女裝,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qū)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二、保證金(代理金)
1)甲乙雙方于簽約后,乙方必須七天內將保證金及貨品預付款匯 到甲方指定銀行帳號,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內乙方款未到甲方指 定的帳上,即作為乙方自動放棄,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代理經 營應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貨品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于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xù)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 款規(guī)定辦理,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 時間為30天。余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仟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 算)。
2)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為其營業(yè)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 乙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guī)劃,定制道具,對店鋪 或柜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并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 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的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復印 件,電話,傳真,聯(lián)系人,并提供專賣店與專柜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lián) 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明 復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__________品牌于明顯位置。乙方 店鋪內不得銷售其他品牌服飾。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 甲方了解市場信息銷售動態(tài)。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為基準,不得更換或涂改甲方 商品之標示牌標簽。
五、結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貨與追加,必須款到發(fā)貨,由甲方協(xié)助代為發(fā)貨。 甲方有權不接受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口頭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單, 追加有效期為:公司接到追加單之日起,二十天內有效,如需延長在 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貨折扣為相關商品零售價的__________%(以上價格為不
含稅價格)。
款匯到簽約代表的帳號上。
戶名:
帳號:
六、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后,如發(fā)現(xiàn)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yè)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 并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fā)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 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后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還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積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fā)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七、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 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址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八、合同終止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qū)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yè),停業(yè),合并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 管轄法院審理。
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自動消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 蓋章后方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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